新闻中心
2024.
04-30
发表时间:2024-04-30 09:46:44 来源:新闻中心
6月10日,信誉我国公示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的海消行罚决字﹝2022﹞第0026号处分决议书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,决议给予浙江嘉贝实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分。
违法现实:坐落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大街嘉贝大楼12层1203室的浙江嘉贝实业有限公司所办理的嘉贝大厦(地址:海宁市文苑南路与长丰路穿插口北140米)的消控主机及消防监控设备共存在75个毛病点,(消防主机存在8个毛病点,主楼1个毛病点,裙楼7个毛病点,防火门监控器存在19个毛病点,主楼19个毛病点,消防设施电源状况监控器存在48个毛病点,主楼29个毛病点,裙楼19个毛病点),其行为违背了《浙江省消防法令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,其主要是声光报警器、光电烟感、排烟防火阀、防火门还有消防设施电源毛病点,未坚持无缺有用的消防设施类别为3类以上,依据《浙江省消防行政处分裁量规范》第二条,该行为归于一般违法景象。
浙江嘉贝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7日,法定代表人吴泉坤,居处: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大街嘉贝大楼12层1203室。(记者楚丽爽)